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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陳情暨局長信箱辦理情形

推播至FB 推播至twitter 推播至Plurk 回上頁 詮釋資料 *友善列印 最後更新日期:2022/7/6
日期: 2005/4/1
方式: 局長信箱
案由: 增加無線上網或商務中心。
辦理情形摘要:


經建會鑑於公共場所架設無線區域網路迫切需要,爰訂定計畫於全國人員出入密集的公共場所設置無線區域網路基地台,本站抑因該計畫之實施而列入其第一期基地台涵蓋範圍內,業已於93年底正式啟用提供無線上網區域網路服務。相關申請資料如附,請 台端自行參閱。造成您的不便,特表歉意,更謝謝您的來信。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