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故本站依法界定為「不得吸菸」場所。台端如確有吸菸需求,可於通關前於航廈外長廊之指定吸菸區域吸菸。感謝您的來信,爾後若有需服務之處請您不吝再予指正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