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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陳情暨局長信箱辦理情形

推播至FB 推播至twitter 推播至Plurk 回上頁 詮釋資料 *友善列印 最後更新日期:2022/7/6
日期: 2011/12/14
方式: 局信局轉
案由: 請旅行團導遊勿於候機大廳使用擴音器
辦理情形摘要:


一、為避免干擾旅客聆聽搭機流程及相關訊息之廣播,凡非維持航站營運所必要之擴音設備,應該全面予以管制,以維持良好候機環境及服務品質。

二、惟基於維護旅客免於受雜音干擾的權益,本站將於航廈旅客出入動線明顯處,張貼「非經航空站同意禁止使用擴音器進行訊息傳遞」醒目標語,並將文字登錄於資訊顯示系統,透過跑馬燈不定時的重複播放,經由多重宣導管道,促使旅行業者及民眾遵守規定;另亦協請航警所加強巡邏並請各駐站單位員工多加留意,遇有民眾使用擴音器,即刻主動前往規勸、制止。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