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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陳情暨局長信箱辦理情形

推播至FB 推播至twitter 推播至Plurk 回上頁 詮釋資料 *友善列印 最後更新日期:2022/7/6
日期: 2012/4/30
方式: 局長信箱(本站)
案由: 沒有抽菸室,不方便抽菸人士
辦理情形摘要:


一、配合菸害防制法上路,原本設置於航站內候機室及騎樓等處之吸菸區已全數拆除,航廈內依法全面禁菸。然而考量吸菸族仍有其實際需求,我們特別在航廈外適當地點,設置吸菸區4處,提供吸菸族使用,也確保航廈空氣品質及維護不吸菸者「拒吸二手菸」之權益。



二、造成您的困擾,我們深感抱歉,希望您能體諒,倘有未盡之處仍歡迎不吝賜正。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