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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陳情暨局長信箱辦理情形

推播至FB 推播至twitter 推播至Plurk 回上頁 詮釋資料 *友善列印 最後更新日期:2022/7/6
日期: 2007/11/14
方式: 管理資訊
案由: 勞務外包廠商資格限制
辦理情形摘要:


本站所提供之護理服務係為專業服務,為維護醫療服務品質,服務之醫護人員理應受專業雇主之監督與指導為宜,後續並可提供服務人員相關之教育訓練,以提升服務人員之專業能力;為考量旅客需求,並提供較為完善之服務,故投標資格為醫療院所較為合宜。

另本案係依照政府採購法辦理公開招標,本站歡迎任何有意願並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並未圖利特定之廠商,希望台端能體認本站美意,期能為航站旅客謀求最大之利益。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