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民航局民航人員訓練所已將您的來信函轉給我們,因權責單位為遠東航空公司,我們已函轉遠東航空公司協助答復您的問題。
二、遠東航空公司102年1月21日電郵回復處理情形如下:
(一)客服於1/18致電旅客楊小姐,楊小姐對搭機當日的處理不滿,客服告知調查後回覆。
(二)客服於1/21再次致電楊小姐,說明當日的處理過程,同仁均按照標準作業流程處理,對於搭機當日未能即時為其轉搭他航向楊小姐表達歉意,並告知會加強及改進,已獲旅客楊小姐之諒解,楊小姐亦期許下次能有所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