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陳情暨局長信箱辦理情形

最後更新日期:2022/7/6
日期: 2011/11/17
方式: 本站局信
案由: 金酒公司應在航站設零售站
辦理情形摘要:


本案事涉金門酒廠實業有限公司權責,本站業於100年11月17日以金站字第1000005444號函轉金門酒廠實業有限公司研處。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