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97年7月4日兩岸周末包機直航仍需飛經香港情報區乙節,本局補充說明如下:
有關兩岸包機直航新航路規劃事宜,須於雙方主管機關授權兩岸民航單位,就空域權責、航路設置、航管作業、飛航資料交換及航空器失事救助等技術事項進行協議,並於雙方航管協議書簽署後方可實施。
查本次海峽兩岸包機會談已就本案作成紀要:「雙方同意儘快協商開通兩岸直達航路和建立雙方空管方面的直接交接程序。在直達航路開通前,包機航路得暫時繞經香港飛航情報區。」因此,本年七月開始之週末包機之初期航路仍將循既有節日包機基礎,經香港飛航情報區之航路飛行。
至於兩岸直通航路及建立雙方空管方面的直接交接等事宜,政府相關部會將根據前述會談紀要結論,儘速安排並授權海基會進行後續之協商。



